雇主工伤责任保险
雇主工伤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即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受意外导致身体伤害 (包括因此引起的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工伤社会保险是企业需要安排的最基本的保险,也是国家法律要求的保险,可以为企业提供基本的工伤保障。许多公司也会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那为什么企业需要安排雇主责任保险呢?
雇主如果只依法购买社会工伤保险,还需要承担员工停工期间的工资、社会保险基金不承保的用药、海外发生工伤意外的医疗费用、企业需承担4~50个月员工月工资不等的伤残赔偿金(依不同省市的规定为准)。若员工选择民事侵权诉讼,企业若败诉,则需承担民事赔偿。劳务外派员工,实习学生,临时用工等特殊用工容易被忽略而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或不能参加工伤保险),企业需全额承担责任。
另外要注意的是,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为员工,作为用人单位,企业对员工受伤如依法负有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金不能代替企业依法应承担的工伤赔偿金。